本文摘要: 12月12日,万科海外发布公告称之为,陈颖杰辞去公司秘书、联交所证券上巿规则第3.05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16部而言的公司授权代表、根据上市规则代表公司在香港接管递送法律程序文件及通报的代理,自2019年12月12日起生效。
12月12日,万科海外发布公告称之为,陈颖杰辞去公司秘书、联交所证券上巿规则第3.05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16部而言的公司授权代表、根据上市规则代表公司在香港接管递送法律程序文件及通报的代理,自2019年12月12日起生效。公告表明,叶凯雯获得委任为公司秘书、授权代表兼任接管法律程序文件代理,自2019年12月12日起生效。叶凯雯自2007年起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,并现任公司首席财务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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